介绍贿赂罪(第392条)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18年06月12日)

  介绍贿赂罪(第392条)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介绍个人行贿3万元(参照最新解释行受贿标准)以上的;介绍单位行贿20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上一篇:对单位行贿罪(第391条)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下一篇:单位行贿罪(第393条)立案(定罪量刑)标准
首页 电话 委托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