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条)(定罪量刑)标准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18年06月14日)

  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条)(定罪量刑)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上一篇: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415条)(定罪量刑)标准
下一篇: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条)(定罪量刑)标准
首页 电话 委托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