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条第1款)定罪量刑标准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18年06月20日)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条第1款)定罪量刑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4.其他伪造检疫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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