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19年03月04日)

  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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