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或进入白热化阶段:对于大多科技巨头来说,日子不太好过了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21年07月02日)

在2021年即将过去的半年里,对于大多科技巨头来说,或许都是不太好过的日子。

近日,美国、日本在反垄断领域的举措进一步升级,众多美科技巨头如亚马逊、苹果、脸书、谷歌等,正在倍感压力。本月,据相关信息透露,国内手机用户也开始向苹果提起诉讼,目前该案已正式立案。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当前的全球的反垄断竞争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

大家一定还记得,在2021年4月10日,我国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在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中的4%作为罚款,金额共计182.28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有史以来开出的最高一笔。

纵观全世界,也仅次于欧盟2018年就安卓系统对谷歌作出的43.4亿欧元罚款。

在这些狂热的反垄断趋势下,在那些超乎我们想象的巨额罚款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又有哪些信息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的?

今天,本文将和大家聊一聊关于反垄断的那些事儿。

01

在阿里巴巴的天价罚单之前

中国对反垄断的印象较为遥远

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发轫于美国。

在19世纪80年代末,在石油、采煤、榨油、烟草、制糖等部门都出现了托拉斯组织。托拉斯的形成,一方面给垄断资本家带来超额利润,另一方面却破坏了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导致中小企业主、农场主的破产和广大劳动群众生活的恶化,从而激起群众性的反托拉斯运动的高涨。

反垄断或进入白热化阶段:对于大多科技巨头来说,日子不太好过了


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美国政府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国家干预。

在之后超过一个世纪的演进过程中,美国的反垄断法一直居于全球的主导地位,引领着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发展。

中国反垄断的立法起步较晚,其反垄断发展史与互联网的发展史大致同步。

在阿里巴巴的天价罚单之前,大多数人对于互联网反垄断案的印象,可能还停留在2010年的3Q大战。经历过这场大战的网友,想必都还记得被迫在360杀毒软件和QQ之间“二选一”的艰难。

2014年,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的最终结果出炉,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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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始于2010年2月,腾讯推出“QQ医生”,与360安全卫士形成竞争。同年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剑指QQ,要对其实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广告在内的系列“净身”动作。11月3日晚,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要求用户“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360软件。

02

国内的反垄断进化之路

开始一浪高过一浪

事实上,一直到2008年之前,中国的互联网环境还处于自由竞争的阶段。

高科技领域的反垄断主要针对传统IT业和通信领域,而互联网产业还是反垄断的“保护对象”,“审慎监管”成为平台监管的大方向。

当前的《反垄断法》,从起草到实施历时14年,于2008年8月1日生效。

2008年,中国互联网告别了三大门户阶段,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分别在搜索、电商和即时通信领域确立垄断地位,中国互联网进入了新的垄断竞争阶段。

这一阶段,面对互联网领域越来越严重的恶意垄断行为,“包容审慎”成为平台监管套利的口头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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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开始,腾讯和阿里巴巴等平台,实际上开始成为社会和生活的基础设施。互联网超级平台也不再满足于固有的商业领域,开始向很多公共领域快速渗透。

中国互联网进入了新的“公共俘获”阶段,其本质就是互联网平台超越了企业的“本分”和固有边界,通过“俘获”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力,为自己谋求最大化的利益。

直到此时,我们才发现,原本在政策的宽容和扶持下萌芽的这些企业,已经长成了盘踞在互联网上的庞然大物。

直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21年2月7日印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才掀起了中国互联网超级平台的治理浪潮。

从去年调查组进驻阿里巴巴,到阿里投资、阅文、丰巢的三起收购同时被罚,到百度、腾讯、苏宁等12家企业涉嫌的10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被处以50万元的顶格罚款,再到阿里巴巴182亿的超级罚单……

国内的反垄断举措,开始一浪高过一浪,而这也仅仅是这一年里我们看到的景象。

03

反垄断竞争的新使命

值得进一步期待

众所周知,传统的反垄断主要就是市场问题和经济问题。

然而,在本轮的竞争中,中国、美国和欧洲几乎同时对互联网超级平台展开了前所未有的反垄断调查,不仅仅是通过反垄断法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保障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有更重要的目的和使命——

即应对互联网超级平台造成的共同挑战和危机,也就是防范互联网超级平台崛起冲击现有市场秩序、社会和政治秩序,防范互联网超级平台突破现有制度框架,挑战国家权力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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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互联网超级平台开展反垄断的本质,不仅仅有经济问题,还涉及到政治问题。

通过新形势下的中国平台反垄断,我们有必要重塑企业边界,明晰企业本分,把互联网超级平台的超级权力“关进笼子里”,主要表现在如下三大方面:

一是,通过政策限制互联网超级平台可以进入的领域,尤其是媒体、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

二是,扫除盲区,明晰边界,对企业超越本分,操控媒体、学术、政策、监管和法治等公共领域的行为要严厉惩戒;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法等制度创新,加强防范与制裁垄断行为的及时性、有效性和严肃性,提升法律威慑力;

三是,把数据作为治理的抓手,进一步加快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立法,强化个人对数据的主导权,在国家层面建设立足公共利益的公共数据运营商,通过权力平衡实现结构性的改善。

04

写在最后

而对于新修订的《反垄断法》,我们需要认真考虑是,哪些问题市场能够自我解决,哪些问题应该在《反垄断法》层面解决,哪些问题由配套性规章、指南、规范性文件处理,平衡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能让行业自治、企业自治(平台自治)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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