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时评」如何看待“分手费”?谈恋爱的必备常识了解一下
内容来源/蚂蚁刑辩
编辑/蚂蚁刑辩
图片来源/蚂蚁刑辩
近日,笔者的一位朋友因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感到十分苦恼。笔者的这位朋友与前女友分手时,应前女友的要求向其出具了20万元的借条作为“分手费”。后来,朋友反悔不愿意支付该笔“分手费”,被前女友诉至法院。虽然双方之间实际并不存在任何借贷事实,但朋友因惹上官司仍是烦恼地夜不能寐。借此事由,笔者谈一下有关“分手费”的二三事。
01
不支付所谓的“分手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现实生活中,因解除恋人关系,一方以弥补其精神痛苦为由要求另一方作出补偿承诺的情况不算罕见。笔者认为,这种补偿承诺仅具有道德义务的性质,除非当事人自愿履行,否则不能苛以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江苏省发布的十大典型民间借贷案例之朱某与武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裁判观点便是“分手费”形成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有法官寄语“当事人因分手等原因,一方承诺向另一方给付分手费,并出具借条。事实上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事实。债权人仅凭借条起诉,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借款金额、出借人的经济能力、交付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相关证据,综合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发生。如果债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交付事实,也不能就借款发生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说明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02
索要“分手费”,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索要“分手费”如
一个遭遇出轨后戒掉恋爱脑手撕渣男大快人心的励志故事,为何反转成了前女友因索要天价“分手费”可能坐牢的警示事件?我们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一起来看看陈露为什么会涉嫌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主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因此,假如行为人索取财物有法定权利基础,如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那么即便债权人使用了一定程度的威胁语言,也不构成敲诈勒索。
在客观方面,敲诈勒索是指实施威胁、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即行为人对被害人实行了精神上的强制,如以揭发其隐私、毁坏其名誉等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由此交出财物。
另外,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数额较大”为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为“多次敲诈勒索”。
陈露为什么涉嫌敲诈勒索罪
回到陈露的案子,陈露为什么涉嫌敲诈勒索?我们可以结合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来进行分析。
首先,陈露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恋爱或许是盲目的,索要钱财却必须有明确的权利基础。在霍尊明确表示不愿意给付分手费(封口费)后,陈露的继续索要行为就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其次,陈露以公开大尺度聊天记录等让其名誉扫地对霍尊进行威胁,霍尊作为公众人物,当然会对此产生恐惧心理,故而不得不被迫同意给钱。
最后,陈露向霍尊强行索要900万元,截止案发已拿到58万元,系敲诈勒索既遂中的数额特别巨大。
写在最后
索要分手费并不直接等同于敲诈勒索,如若对方出于自愿给付分手费,可被认定为民事行为中的赠与。但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愿意给钱,行为人继续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就可能触犯刑法,“谈恋爱吗?要坐牢的那种!”2018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陈昱霖敲诈勒索吴秀波案便是因索要“分手费”最终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新年伊始,万物回春之际,希望大家都有火眼金睛,远离渣男渣女,收获美好的感情。
- END -
体检、转载、合作等事宜
欢迎扫码联系我们
⬇⬇⬇
企业合规风险
欢迎扫码体检
蚂蚁刑辩团队
+江苏省首个专注于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律师团队
+核心成员由前高院法官、省检察官、法医、法学博士和资深律师组成
+独创一体化协作的蚂蚁式32步办案流程
+累积办理刑事案件1000+,无罪案件100+,死刑复核成功率95%以上
下一篇::蚂蚁刑辩付士峰:解读非法集资最新司法解释(附新旧解释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