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灿林:我的办案故事——从无罪辩护到国家赔偿代理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22年07月06日)

王灿林:我的办案故事——从无罪辩护到国家赔偿代理


内容来源/蚂蚁刑辩

编辑/蚂蚁刑辩

图片来源/蚂蚁刑辩

2022年5月30日,河南安阳王某丰兴高采烈地告诉我“国家赔偿决定下来了!”,王某丰的妹妹王某红于2019年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河北省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至此历时三年的错案终于尘埃落定,回想起这三年的办案过程,“当事人对律师信任,律师对法律坚持”是我在本案中的最大感受。

信任

说到信任,要从2019年接受委托开始,本案委托关系的形成源于十几年前另案当事人刘某的介绍,当时其涉嫌一起刑事案件委托张志华律师为其辩护最终不起诉,所以十几年后他又找到了张律师创办的蚂蚁刑辩团队,我记得他在向当事人介绍我们时说“也许张律师不记得我了,但是我就是对他信任”。可见,信任是律师辩护取得的最好回报。

经过分析,我们认为“王某红持有烟草零售许可证跨地区批发经营烟草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接受委托后,张主任把这个案件交给我协办。鉴于案件已经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时间紧迫,随即张主任、胡春燕律师、王成荣律师和我一行四人连夜驱车1000余公里赶往河北某县检察院,记得到达当地已是凌晨四五点,虽都已疲惫不堪,但还是感慨团队作战的好处。

坚持

查阅卷宗材料后,我们认为本案不仅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也缺乏完整证据链支撑。于是,我拨通了承办检察官的手机号,这里插播一个肯定和呼吁,我后来办理的河南、河北的好几个案件,经办人员都给辩护人留下了手机号码便于联系,这个希望能够在全国普及,在有些地方法院想要找到承办人比登天还难。言归正传,检察官接通我电话后,坚定地告诉我,这个案件我们研究过了,肯定是要诉的。眼看电话沟通不行,我又奔赴千里前往该检察院当面向检察官提交法律意见书,罗列事实不清的理由、证据不足的体现、法律适用的错误、检索案例的判例,检察官回复说“你看,也有法院判有罪的”,无奈,有罪推定在一些办案人员的脑海中确实根深蒂固。

王灿林:我的办案故事——从无罪辩护到国家赔偿代理

(在磁县检察院门口留影,左边是张志华主任,右边是王灿林律师)

本案终究还是起诉了,庭审之前,我是多次到河北某市看守所会见王某红,其本人表现出了非常坚强的性格,虽然在看守所中条件艰苦,需要干活、值夜班睡不好,但坚决不认罪认罚,毕竟其上家都已经认罪认罚取保候审在外,只要其也认罪认罚,也可以取保候审。有一次,我会见结束,没有赶上高铁,只能坐绿皮车赶回南京,候车时寒风刺骨,不免感慨希望本案有好的结果,不仅为当事人的坚强,也为自己的坚持。

王灿林:我的办案故事——从无罪辩护到国家赔偿代理

(风雪夜归人)

无罪

庭审中,我和张主任一起出庭为王某红辩护,控辩双方主要围绕被告人是否有跨地区批发经营的行为和法律适用展开辩论。庭审结束,走出法庭时已经夕阳西下,一束光正照射在法院审判大楼,当时抱着希望说,这不是正义之光嘛,本案应当会有个好的结果。判决出来后,法庭支持了辩方的所有辩护观点。但令人想不到的是,最终还是判决被告人王某红有罪,理由是其与上家构成共同犯罪,因为上家没有烟草零售许可证。这样的判决出乎意料,即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特别是检察院并没有指控共同犯罪。可见,当下的某些地方法院依然以定罪为导向。

被告人家属给我发的一条信息至今记忆尤深,他说“人类最珍贵的两个词,等待和希望,因为希望,才有等待,王律师和张主任再研究一下案件,坚决打赢,还我妹妹一个公道……”。

王灿林:我的办案故事——从无罪辩护到国家赔偿代理

(正义之光)

赔偿

一审判决后,法院决定对王某红取保候审,不再羁押被告人。王某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过二审审理发回重审,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王某红因此案已经被无端羁押一年多,决定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所提到的(2022)冀0427法赔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

写在最后

艾伦.德肖微茨大律师曾说“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我想我们需要这样的毅力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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