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定罪量刑标准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18年06月21日)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定罪量刑标准:


  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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