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刑事辩护黄金37天:从刑事拘留到撤案处理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21年11月10日)

近日,由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蚂蚁刑辩团队张志华律师、王家源律师、王鑫律师和陈镜州律师承办的陈某、陈某娣、陈某蓉涉嫌寻衅滋事案,终于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处理圆满结案,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同时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01

  邻里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

  2021年7月12日,三嫌疑人因琐事与被害人蔡某产生矛盾,在理论过程中嫌疑人陈某和陈某蓉上前和蔡某产生肢体冲突,随后陈某娣将二人拉走,避免事态升级,三人走后蔡某报警,第二天警察将三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询问,随后刑事拘留。

  拘留后第二天,蚂蚁刑辩团队及时介入案件,迅速会见向嫌疑人了解案件细节,现场实地走访案发地点,与周边群众了解当时情况,发现本案并没有造成被害人伤害后果,情节非常轻微,经团队内部讨论逐步形成了辩护思路。

  我们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本案中三嫌疑人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任意一种,而且不存在借故生非、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恶劣动机,仅仅是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治安案件,依法不构成刑事犯罪,团队据此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但公安机关并未同意取保申请,蚂蚁刑辩团队并没有放弃,准备到检察院继续提法律意见。

  02

  从刑事拘留到撤销案件

  拘留满二十天左右,承办警察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批准逮捕,同时团队将《法律意见书》及相关典型案例提交并多次前往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联系沟通案情,坚持认为本案认定三嫌疑人依法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后承办检察官充分考虑了辩护人的意见,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不久便作撤销案件处理,并发放释放证明,至此,本案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圆满结束。

  每一个成功案件的背后,都有辩护人锲而不舍的坚守。我们能做的,就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不辜负当事人信任。

  附:拘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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