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观点」医疗美容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编辑:蚂蚁刑辩 日期:2022年03月31日)

「蚂蚁观点」医疗美容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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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美行业的蓬勃发展,近年来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纠纷也层出不穷,医疗美容机构未履行告知义务或缺乏相应医疗资质成为矛盾主因。那么,因医疗美容引起的纠纷,能否适用《消法》的规定呢?关于该法律适用的问题,无论是司法实务还是理论界均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医疗美容纠纷不应当适用《消法》的规定。

「蚂蚁观点」医疗美容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1

医疗美容需方应当属于患者并非消费者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从美容的概念上看,美容包括了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两种类型,医疗美容是以医学技术方法对个体存在的先天性缺陷或后天病理性形态改变进行修复、矫正的医疗行为,如先天性先天性唇裂、面裂、面神经麻痹等等;生活美容是指生活美容是指运用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行的皮肤护理、按摩等带有保养或者保健型的非侵入性的美容护理,如低鼻梁、面部疤痕等等。

所以医疗美容提供的是诊疗行为,因其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医学技术方法的医疗性质,与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在性质上完全不同,并非所有的医疗美容都仅仅是为了达到变漂亮的效果,更多的是治疗、矫正的目的,因此医疗美容需方应当属于患者。

02

医疗美容供方是医疗机构并非经营者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医疗美容在行为主体、资质要求及行政管理等方面都区别于一般的生活美容。从行为主体和资质要求来看,医疗机构除了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还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美容主治医生需取得执业医师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从行政管理来看,医疗美容手术的药品、医疗器械等需要符合手术、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美容机构受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重管理。

因此,我们认为医疗美容机构并非经营者,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来认定法律关系。

「蚂蚁观点」医疗美容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3

医疗美容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医疗美容与一般诊疗行为均属于经患者同意而实施的对人体有侵入性的行为,本身具有高风险性,所以与一般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一样,从医疗服务合同角度来说,在法律适用上,侵权法以及合同法已经就医疗服务纠纷进行了规制,医疗美容纠纷既然被归于医疗服务纠纷的范畴,就不应当再单独适用《消法》。如果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消法》,便会造成不同医疗美容纠纷适用不同法律的局面,会引起执法不统一,不利于实现法律的公正性。

在已然排除适用《消法》的前提下,对遭受损害的患者应当从民法上的欺诈出发,根据《民法典》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张撤销该医疗服务合同来保障自身权益。也可结合实际遭受损害的情况,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写在最后

蚂蚁合规团队提醒大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面对医疗美容应提高风险意识,在选择美容机构时,应要求美容机构出示相关医疗资质证明,合理确定诊疗方案,保护自身安全。

以上仅为蚂蚁合规团队陈镜州律师观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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