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解】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1日  作者:蚂蚁刑辩  来源:蚂蚁刑辩研究原创

  【蚂蚁观点】

  

  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是为了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该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不当利益”,其实质是牟利。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通过实施诈骗手段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二者主观目的不同,前者目的为“牟利”,后者目的为“非法占有”。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具有一定履行能力,为签订合同而使用一些欺诈手段,但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是为了通过签订合同获利,且具有积极履约的行为,即使客观上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也应通过民事救济方式解决,不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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