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定罪量刑标准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定罪量刑标准:
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40亩以上的;
10.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20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 11.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2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6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100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其他耕地10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20亩以上;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40亩以上;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6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10亩以上或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达到20亩以上毁坏;
9.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80亩以上的; 10.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40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 11.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