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第1款)定罪量刑标准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第1款)定罪量刑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第1款)定罪量刑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