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定罪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作者:蚂蚁刑辩  来源:本站原创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定罪量刑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的;

  

  3.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编辑:蚂蚁刑辩研究

团队电话:18913353326

首发: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定罪量刑标准

蚂蚁刑辩刑事律师微信

加团队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