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定罪量刑标准
强迫交易罪定罪量刑标准:
(一)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3.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被害人轻伤的;
2.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
3.强迫交易10次以上或者强迫10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万元以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万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