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有哪些禁止事项?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6日  作者:蚂蚁刑辩  来源:本站原创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很多风险需要防范,南京刑事律师蚂蚁刑辩团队解读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有哪些禁止事项?

  

  第一,关于抽烟。当犯罪嫌疑人提出要抽烟时,应先确认其所在看守所的规定是否允许抽烟,并询问看守所管教民警。如果允许则没有问题,如果禁止抽烟则不能抽,更不能让犯罪嫌疑人把香烟带到监室去,这是严重违规。

  

  第二,关于纸条。由于看守所规定不能传递纸条,如果家属让律师转达信件给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必须跟家属讲明,律师只能在会见时帮忙传达信中的内容,但不能直接将信交给犯罪嫌疑人看。只有与案件有关的一些资料是可以传递的,比如犯罪嫌疑人自述的材料,律师让犯罪嫌疑人辨认的证据,律师的一些意见,一审开完庭以后已经公开的辩护意见和证据,其他跟本案无关的一些家信,律师都不允许传递。

  

  第三,关于食物。有些犯罪嫌疑人要求律师将看守所以外的食物带进去,律师要告知犯罪嫌疑人这是看守所明文禁止的,如果被看守所管教从监控中发现了,律师是要受处分的。

  

  第四,关于串供。律师会见时不能串供,如告知犯罪嫌疑人“某某怎么说的,你也要这么说。”这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也不能帮助犯罪嫌疑人把串供内容带出去。另外,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过程中,也不能产生串供的效果,法律咨询时要客观,要独立,要充分,但是不能有诱导和唆使的内容。

  

  第五,关于手机。会见过程中不能给当事人使用手机,或者开免提进行通话,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时要一切围绕案件来展开,兼顾人文关怀,不能传递与案件无关的东西,也不能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


编辑:蚂蚁刑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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