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受过处罚后将不能从事哪些职业?影响孩子吗?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作者:蚂蚁刑辩研究  来源:法律

  醉驾!将不能从事这些职业,还将影响孩子...


  醉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从事哪些:


  一、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六、司法鉴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七、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修正)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八、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九、外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十、村委会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


  (一)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十一、拍卖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


  (一)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十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七十三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四、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十五、证券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十六、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十七、破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十八、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订)


  第七十六条因生产经营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十九、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十、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


  第一百三十五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所以啊,酒后开车不仅是对自己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醉驾的影响更是极其恶劣!以上内容涉及到的是醉驾之人不能从事的职业,下一篇还要和大家分享醉驾之后会对孩子产生的影响,你的醉驾还会影响到孩子之后的从业选择,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到酒后不开车!为自己为孩子更是为他人的安全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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