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常见的作案手段及表现形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8日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

  合同诈骗罪的常见的作案手段及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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