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特别批准
哪些情况下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特别批准——
在正常情况下,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想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特别许可。
注意,这种限制仅局限在侦查阶段,到了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的会见便不得受到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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