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8日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

  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1、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

  

  2、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

  

  3、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

  

  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处罚(即收监执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

  

  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

  

  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编辑:蚂蚁刑辩研究

团队电话:18913353326

首发: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有哪些?

蚂蚁刑辩刑事律师微信

加团队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