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有哪些?
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1、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
2、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
3、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
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处罚(即收监执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
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
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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