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作者:蚂蚁刑辩  来源:法律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编辑:蚂蚁刑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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