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作者:蚂蚁刑辩  来源:法律

  什么是侵犯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会受到处罚。

  

  侮辱是指公然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威胁是指以作出对他人人身、名誉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利的行为进行胁迫的行为。殴打是指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包括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

  

  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正在法庭上执行公务的审判人员、公诉人、法警、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诉讼参与人是指正在法庭上的当事人、辩护或代理律师、证人、鉴定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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