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  作者:蚂蚁刑辩  来源:法律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教唆犯应当结合被教唆人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


对教唆犯要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可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犯、从犯或者胁从犯,但教唆犯是引起犯罪意图的人,在共同犯罪中一般起主要作用,绝大部分教唆犯都会被认定为主犯。


教唆犯罪和共同犯罪紧密相联,教唆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教唆犯罪必须有被教唆的对象,存在教唆者和被教唆者的对应关系;教唆也可能不构成共同犯罪,立法者考虑到了被教唆的人拒绝实施被教唆之罪的情况,刑法第29条第二款提出被教唆人没有实施犯罪,教唆人的刑事责任依然存在。


编辑:蚂蚁刑辩研究

团队电话:18913353326

首发: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蚂蚁刑辩刑事律师微信

加团队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