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
刑事案件一般影响当事人一生,所以,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立案或者不立案条件做出了规定。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
一、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二、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以下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里指的是自诉案件。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
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 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Pre:刑事立案管辖原则Next:不满16岁的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