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作者:蚂蚁刑辩  来源:法律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刑罚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也称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但是法律也对一些特殊情形规定了不能适用死刑。今天我们来介绍以下,在我国一律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是一律不适用死刑的。除了上述几种情形外,如果所犯罪名的法定刑罚中本身就不包括死刑的话,当然也是不适用死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49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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