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律师应邀参加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年会 分享“大合伙制”理念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  作者:蚂蚁刑辩研究  来源:本站原创

10月19日,刑事律师蚂蚁刑辩团队创始人张志华律师应邀参加首届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年会,本次年会会场设于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的峨眉山。


本次年会可谓庭立方2018年的一场盛会,全国各地70多位律所主任齐聚峨眉山,共同探索、分享律所及律师的发展经验。作为庭立方的城市合伙人,张志华律师为大家分享了全新的律所管理机制——大合伙人制度。


张志华律师应邀参加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年会 分享“大合伙制”理念


中国律师行业发展四十年,从国办律所到法律顾问处,从法律顾问处到合伙制,再到现在的合伙制、公办律所共存,律所性质和结构模型不断变换。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当下律师行业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律所年创收难以跨越式增长,如何拓展业务、突破瓶颈?

律所分分合合,全国百人以上所只有0.8%,如何实现规模化经营?

律师流动性大,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各团队专业化程度不高,万金油律师仍大量存在,如何改变?

……

结合二十年的执业经验和十余年的律所管理经验,针对目前律所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张志华律师探索出了一套以客户为中心的共赢机制——大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

建立一整套以客户为中心的共赢机制

将员工、合作伙伴、上下游单位等利益相关方的资金、资源、人脉、信息等财富聚集到律所层面,在平台与所有利益相关方之间建立一套遵从人性、合理公平的共创、共享、共担、共赢机制。


共创、共享、共担、共赢绝非一句口号,大合伙制要求律所全员参股、共同合伙,根据职责和职权不同又分为创始合伙人、控股合伙人、股权合伙人、事业合伙人以及投资合伙人。



>创始合伙人<

在本所建立之初即参与到合伙人队伍中的人,包括了控股合伙人、股权合伙人(非控股)、事业合伙人和投资合伙人。

>控股合伙人<

律所建立之初拥有不低于50%股权份额的合伙人。

>股权合伙人<

根据《律师法》规定有资格成为合伙人的律师,并签订章程参与投资的合伙人。

>事业合伙人<

不具有《律师法》所规定的合伙人资格,但有愿意参与创业的本所律师、员工、行辅人员和服务团队,其股权由股权合伙人代持。

>投资合伙人<

上下游产业链、客户、各社会中介机构、社会知名人士。



张志华律师应邀参加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年会 分享“大合伙制”理念


大合伙制的核心
1、去中心化、去老板化、去雇员化,扁平化管理
2、共同参与、共同所有、主动奉献、共同成长、共享红利
3、实现创业梦,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在团队帮助下快速提高
4、打通上升通道,每一个参与者无天花板发展
5、吸引人才,尤其是高水平人才
6、吸引投资,外部合伙人不断增长,不仅解决资金问题,还能增加案源粘度
7、整合资源。股权合伙人、事业合伙人和投资合伙人三位资源无保留整合。

Future

实行大合伙人制度后



  1、律所的作用不再是管控机构,而是资源配置和服务平台。

  所谓配置资源,就是律所对全所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所谓服务平台,一是为律师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办案成本、提升办案效率;二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团队创客化(律师团队和服务团队)

  大合伙人机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创造拥有感、自我成就感和公平感,最大限度激发创客团队潜能。所有经营权下方给各团队,各团队拥有独立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团队成熟之后,律所继续扶持其发展,由各团队开办分所、投资项目。


  3、客户转型化

  让律所的客户、上下游单位最终变成我们的合作伙伴。


张志华律师应邀参加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年会 分享“大合伙制”理念


本次活动蚂蚁刑辩团队收获破丰,听取诸位律界大咖分享的管理经验和律所模式,对“大合伙人制度”有着莫大的借鉴作用。同时,蚂蚁刑辩团队此行还收获了首位投资合伙人——庭立方创始人成安博士。成安博士对张志华律师的理念非常认同,并表示要以投资合伙人的身份加入大合伙制的践行探索之中。



编辑:蚂蚁刑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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