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量刑幅度、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量刑幅度、法律依据是什么?南京刑事律师蚂蚁刑辩团队进行法律解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幅度
1.基准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