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放弃辩护:认罪认罚制度下的辩护空间与实务技巧
认罪认罚≠放弃辩护:认罪认罚制度下的辩护空间与实务技巧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蚂蚁刑辩团队 邱天
现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经覆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成为司法实务中的常态适用机制。但在日常办案与咨询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无论是当事人、家属,甚至部分基层办案人员,都认为“认罪认罚就是完全认、不能辩、没得辩”。
很多当事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便彻底放弃抗辩,认为案件结果已经板上钉钉,辩护没有意义。更有当事人因不懂规则,在仓促、被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具结书,直接错失无罪、轻罪、降档量刑的辩护机会。
结合江苏地区大量实务案件办理经验,我们可以明确:认罪认罚是量刑从宽制度,绝非定罪兜底制度。认罪认罚绝不等于放弃辩护,恰恰是精细化辩护的重要战场。
本文从实务痛点出发,厘清认罪认罚制度的辩护边界,拆解认罪认罚阶段的关键辩护技巧,解答刑辩实务中最关键的问题:认罪认罚之后,到底还有哪些辩护空间?
一、纠偏认知:认罪认罚,到底“认”的是什么?
很多当事人和年轻律师的辩护误区,根源在于对认罪认罚的核心内涵理解错误。想要做好该类案件的辩护,首先必须厘清:认罪认罚并非对全部指控内容的全盘接受。
1. “认罪”≠认可全部犯罪事实
刑诉法意义上的“认罪”,是指行为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而非对控方指控的全部细节、全部涉案金额、全部涉案情节一概认可。
实务中,大量案件存在指控事实不清、金额虚高、责任扩大、情节叠加等问题。即便当事人认可整体行为性质,依然可以对不实事实、超额金额、加重情节提出辩护意见,且该辩护行为不影响认罪认罚的从宽效力。
2. “认罚”≠完全接受量刑建议
“认罚”的要件是自愿接受刑罚处罚、愿意承担法律后果,而非无条件、无争议地接受检察机关的精准量刑建议。
辩护人完全可以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前提下,针对量刑建议过重、基准刑适用错误、从宽情节未被评价、类案尺度失衡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或在庭审中向法院提出从轻、改判意见。
3. 认罪认罚≠丧失无罪辩护权利
这是实务中最容易被忽视的辩护权利。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认罪认罚,但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的,不影响案件审理,也不当然否定认罪认罚从宽情节。
对于证据存疑、定性争议大、罪与非罪边界模糊的疑难案件,完全可以采用“当事人认罪悔罪、律师独立无罪辩护”的差异化辩护策略,既守住当事人从宽利益,又不放弃无罪辩护的可能。
二、实务乱象:认罪认罚阶段的四大常见不公问题
从团队办案经验来看,很多案件的量刑偏差、定性错误,都出在认罪认罚环节。实务中普遍存在以下四类问题,也是我们辩护的重要突破口。
1. 先定量刑、后走认罪程序
部分案件中,办案机关提前锁定刑期,再通过释明、劝说、引导的方式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看似程序合规,实则量刑建议并未结合案件具体情节精准测算,属于“为了认罪而认罪”,直接剥夺当事人的量刑抗辩空间。
2. 遗漏、淡化法定从宽情节
在认罪认罚协商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是:自首、坦白、立功、从犯、退赃退赔、谅解、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未被完整评价,或多个从宽情节只酌情扣减一次,未依法叠加适用,导致量刑建议明显偏高。
3. 以认罪认罚捆绑罪名认定
部分存在此罪与彼罪争议的案件,办案机关以“认罪认罚才能从轻”为条件,要求当事人认可较重罪名,放弃轻罪辩护空间。例如将可认定为轻罪的帮信罪拔高指控为掩隐罪、将民间纠纷引发的伤害强行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4. 当事人非自愿签署具结书
实务中存在当事人因法律认知不足、恐惧羁押、误解政策,在未充分了解罪名、刑期、法律后果的情况下盲目签署具结书,并非真实自愿认罪认罚,该类具结书依法可撤销、可不予采纳。
三、辩护策略:认罪认罚案件的五大实操辩点
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本质是在合规框架内精细化抠事实、抠金额、抠情节、抠尺度,将每一个可从轻的空间全部落地。结合江苏地区司法实践,总结五大高频有效辩护路径。
路径一:事实辩护——剥离不实指控,压缩涉案基数
针对财产类犯罪、网络犯罪、经济类犯罪,重点审查涉案金额、流水认定、违法所得核算、参与时长、作用大小。剔除无关流水、重复计算金额、他人独立涉案部分、存疑无法印证的数额。
即便当事人认罪,辩护人依然可以对不实数额、不实事实提出异议,通过精准核减涉案基数,直接降低基准刑,实现量刑降档。
路径二:情节辩护——穷尽全部从宽量刑要素
系统性梳理全案法定、酌定从宽情节,逐一核对是否被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评价:是否准确认定自首、是否区分坦白与如实供述、是否评价退赃退赔主动性、是否考量被害人过错、是否考量家庭情况、社会危害性、初犯偶犯等情节。
只要存在未评价、评价不足的从宽情节,均可依法提出调整量刑建议的意见,这是认罪认罚案件最稳定、最高效的辩护抓手。
路径三:罪名辩护——坚守轻罪定性,拒绝拔高指控
针对存在定性争议的案件,即便认罪认罚,也必须坚持精准定性辩护。重点区分:帮信罪与掩隐罪、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职务侵占与盗窃、民事维权与刑事敲诈勒索等高频争议罪名。
罪名不同,基准刑、量刑梯度、缓刑适用条件完全不同。在认罪认罚协商中,优先争取轻罪定性,是比单纯争取减刑更关键的辩护动作。
路径四:程序辩护——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
对具结书签署程序进行实质性审查:当事人是否知晓指控罪名、是否知晓量刑区间、是否知晓认罪认罚后果、是否存在诱导、胁迫、欺骗签署情形、是否获得有效法律帮助。
若存在程序瑕疵,可依法提出具结书无效、不予采纳量刑建议的辩护意见,为案件争取重新协商、降低量刑、甚至改变结果的空间。
路径五:庭审辩护——倒逼法院依法调整量刑
很多辩护人在签署具结书后放弃庭审辩护,是极大的实务误区。根据刑诉法规定,法院对量刑建议享有最终审查权与调整权。
即便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庭审中依然可以继续发表从轻辩护意见,结合类案检索、本地裁判尺度、刑罚适配性理论,向合议庭论证量刑建议过重,请求法院依法调整刑期、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四、办案总结:认罪认罚时代,更需要专业精细化刑辩
认罪认罚制度的普及,极大提升了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但绝不意味着刑辩律师的作用被弱化。恰恰相反,在统一司法尺度、简化办案流程的背景下,精细化、专业化、细节化的辩护能力,成为决定案件最终结果的关键变量。
普通当事人只能看到“认罪可以从轻”的表层规则,而专业刑辩律师能够看到事实、证据、定性、情节、程序、量刑的全维度辩护空间。真正的辩护,不是对抗司法程序,而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守住每一份合法权益,杜绝冤轻罪、杜绝畸重量刑、杜绝不当定罪。
蚂蚁刑辩团队始终坚持精细化刑事辩护,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始终做到“先阅卷、后认罪,先研判、后协商”,既尊重司法程序,又绝不放弃任何一处可争取的辩护空间,以专业能力实现案件最优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