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
1999年3月,被告人张畏参加温岭市太平镇人民东路东延路段临街房地产的投标。为给其他竞争者造成心理压力,张畏要被告人蒋京伟、王钦敏和潘根连多带些人去。同月3日下午,被告人江斌等10余人在招标大厅外助威。张畏与蒋京伟、林恩波等人在招标大厅内,蒋京伟负责举牌投标。当有人竞标时,潘根连、
林恩波等人便上前威胁。在场人慑于张畏等人的淫威,不敢与之竞标,于是张畏以419万元人民币的低价,标得评估基准日价值为555.8万元的5间房地产。
1999年3月,被告人张畏与叶志盛(另案处理)为非法买卖走私汽车罚没证一事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于同月18日在上海虹桥海鲜楼前斗殴。为此,张畏指使王钦敏从浙江省温岭市纠集人。王钦敏指使潘根连纠集江再灵等40余人携带刀具乘汽车赶往上海准备斗殴。张畏还指使他人提取20万元现金,交给陈美麟(另案处理),由陈纠集90余人。姚建军、张亮等人亦赶往上海助战。后因叶志盛等人未露面,斗殴未逞。1999年3月11日,被告人张畏、王秀方(另案处理)得知检举张畏违法犯罪事实的匿名信系张小海所写,遂指使王钦敏派人去抓张小海。王钦敏指使潘根连纠集王海江等人赶至温岭市太平镇下街张小海家,强行将张小海带至温岭大酒店401室。张畏、姚建军逼问、殴打张小海要其讲出匿名信的幕后指使人。张畏还与他人叫来律师柳正晞对张小海做所谓的“调查笔录”。傍晚,张畏、王秀方又指使王钦敏等人将张小海押至温岭饭店拘禁,直至次日中午才将其放走。
1997年底,被告人张畏对未能当选温岭市政协委员及曾被该市公安机关查处而怀恨在心,授意姚建军进行报复。1998年夏,姚建军对张亮表示,温岭市政协主席陈夏德、公安局副局长杨德明不想让张畏在温岭呆下去,指使张亮替张畏出气。后张亮纠集郭海华、徐元龙、徐力等人实施报复。郭海华等人多次携刀至
杨德明住宅附近守候,后因故未果。
1998年12月14日夜,被告人蒋京伟、王钦敏得知有人在温岭市石粘镇“丽人夜总会”冒充张畏。蒋京伟、王钦敏便分别纠集王剑荣、潘根连、林恩波、江斌等人至该夜总会。潘根连、林恩波等人用刀砍在此娱乐的马博、王金国等人,致马博头部、腰部、四肢10余处受伤,右手腕离断伤,构成重伤;王金国头皮创伤,颅骨骨折,构成轻伤。
2.1998年3月至1999年4月间,被告人张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被告人王文兴、姚建军等人或伙同他人,采用虚构贷款理由、伪造企业财务报表、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段,以温岭明珠宾馆实业有限公司、温岭市明珠珠宝金行和无资产、无经营的温岭市巨丰贸易公司、台州明珠实业有限公司、温岭市恒基实业
有限公司、台州新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东海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市东海旭日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张畏个人的名义,从温岭市建设银行、银座城市信用社、台州市路桥区泰隆城市信用社、台州市黄岩区永宁城市信用社骗取贷款,用于还贷、挥霍和进行非法活动等。案发后,尚有8423余万元无法归还。
3.1999年2月,被告人张畏指使被告人张为波等人,以温岭现代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永恒贵稀金属有限公司销售废钯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抵扣税额255万元。张畏指使他人向上海税务部门申报抵扣,后因案发而未得逞。
4.1998年10月,被告人张畏指使他人分4次用人民币3700万元购得245张《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以每张20万元至30万元的价格倒卖给陈美麟6张,获款120余万元,并收取20张《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定金200万元。后其发现所购该《证明书》有假,才停止非法倒卖活动。
此外,其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称霸滋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15起,致3人重伤、9人轻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其他被告人不涉及该组织犯罪的事实略)。
综上,被告人张畏直接指使、指挥、参与行凶伤害、寻衅滋事、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活动11起,致1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非法拘禁1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8400余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抵扣税额255万元;非法经营额人民币3700万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畏组织并领导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非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张畏直接指使组织成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后果极其严重;纠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