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受贿罪(12)

川省通江县百货公司副经理。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 1995 11 17 日被逮捕。

被告人苟在全,,1952213 日出生,原系四川省通江县百货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 1995 11 17 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书洪,,196498 日出生,原系四川省通江县百货公司副经理。因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 1995 11 17 日被逮捕。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巴中分院以被告人苟兴良、毕宏兴、苟在全、刘书洪犯贪污、受贿罪,向巴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巴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苟兴良为主伙同他人索贿受贿 9 ,单独索贿受贿 5 ,共计金额181,000余元,个人得款89,000余元;同时还为主伙同他人贪污5,单独贪污1,

共计贪污 59,000 余元,个人得赃款 1 9,500 余元。被告人苟在全为主索贿 1 ,金额 3 万元,参与索贿受贿 7 ,金额 111,000 余元,个人得赃款 49,400 余元;同时还为主贪污1 ,贪污 1500 ,参与贪污 5 ,贪污 52,000 余元,个人得赃款 13,000余元。被告人毕宏兴参与索贿受贿 5 ,金额 97,900 余元,个人得赃款 26,900 余元;同时还为主伙同他人贪污2,贪污11,500,参与贪污5,贪污52,000余元,个人得赃款 15,900 余元。被告人刘书洪为主伙同他人索贿 1 ,金额 20,000 ,参与索贿受贿 3 ,金额 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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